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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在秦女士小的时候就离婚了,具体原因作为孩子的她就不清楚了。原本秦女士和父亲生活在一起,但后来父亲再婚了,而且继母还给秦女士生了一个小弟弟。可想而知,秦女士在这个家的地位。

父母离异后,秦女士名下安置房竟被父亲私自卖掉

日期:2026-02-16 03:58 / 人气: / 作者:小编

24岁的秦女士遭遇亲生父亲与爷爷联手算计,是什么样的感受,本该划分给她的拆迁房,竟然被关系至为亲密的心亲人偷偷卖出去了,而且一分钱都没给她。

父母离异后的处境

刚开始的时候,秦女士是跟着她的父亲一起生活的,然而在她父亲再婚之后,继母生下了小弟弟,打从那时候起,秦女士的日子就变得不那么好过了,因为家里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弟弟身上,致使秦女士有一种自己仿佛是个外人的感觉,而秦女士父母具体是在她很小的时候因为何种原因分开的,她直至如今都并不清楚。

爸爸忙着新组建的家庭,压根儿没腾出点滴时间去管她的学业。没人给她辅导功课,没人去参加家长会,秦女士的成绩自班级中上游一路下滑到倒数好几位。老师给家长打电话,爸爸也仅仅是随便应付几句,从来都没切实重视过。

母亲出手相救

看见女儿成绩一下子大幅下降,秦女士的母亲按捺不住了,虽是在离婚之后不常碰面,可她始终留意着女儿的成长,在得知状况后,母亲马上寻到前夫商议,坚决要把秦女士接到自己身旁生活。

迁往母亲家之后,秦女士的日子产生了极大的变化,母亲每日都对她加以督促去学习,在周末的时候带她前往图书馆,同时还请了家教来给她补课,在母亲的陪伴 situation 之下,秦女士的成绩缓缓地提升了,最终考进了还算不错的大学,生活渐渐地步入到了正常的轨道。

拆迁分房有她一份

秦女士与父亲同住期间,家中老房子遇拆迁,彼时奶奶已离世,爷爷作为代表签署动迁协议,户籍在册的爷爷、父亲及秦女士均为被安置对象,共分得两套房屋。

依照分配规划,小套归属爷爷,中套归父亲与秦女士共同拥有。动迁协定以及配房单上皆清晰写明秦女士的名字,以示她系合法的安置对象。但当时秦女士年龄尚小,这些事宜全由父亲独自操办,她压根没有机会去询问。

惊人真相浮出水面

秦女士大学毕业之后,有一回比较偶然地跟父亲进行聊天,她向父亲问起当年那套归属予她的进行拆迁的房子,父亲说起话来支支吾吾,还把话题转移,只是不愿意朝着正面去作出回答,这样一种表现得反常的态度使得秦女士心生疑心,于是决定自己去往深处探究个中明白。

要是不进行查询,那是不会知晓的,一旦查询了,却会让人吓一大跳。那一套房子呢,竟然仅仅登记在了父亲以及爷爷的名下,在产权证上面,根本就不存在秦女士的名字。更为离谱的情况是,房子在一年之前就已经被他们给卖掉了。在办理证件的时候,父亲是以监护人的身份,代替她放弃了房屋的产权。

父子俩的理直气壮

原本秦女士是打算心平气和地去跟父亲以及爷爷商量,看看究竟要怎样去解决这个问题的。然而出乎意料的是两人的态度极其强硬,完全没有觉得自身存在过错。他们表示房子分下来的时候秦女士已然是跟母亲在一起生活了,之后又将户口迁走了,所以房子与之秦女士是没有关联的。

秦女士为此心寒到了极点,这些话语致使她这般。虽所涉皆是自身合法财富,然而却被关系最为紧密之人这般理所当然地加以侵占,理直气壮地占为己有。经过数次沟通,但都未取得任何成效,没有任何结果。在此种情况之下,秦女士实在没有别的办法可以选择,迫不得已只能把自己的父亲以及爷爷告至法庭,强烈要求他们支付售房款的一半金额,以此作为应该给予的赔偿。

法律还她公道

在于法庭之上,有律师明确指出,秦女士乃是被安置对象,而动迁协议以及配房单均可证实她对于这套房屋是享有相应权利的。其父亲身为监护人,代替她放弃了房产产权,之后又私自进行房屋售卖行为,致使秦女士的财产遭受损害,所以应当承担起赔偿责任。

说到父亲以及爷爷所进行的辩解,诸如秦女士已经跟随母亲生活这件事,还有户口迁移走这般的理由,在法律跟前根本是站不住脚的。法院最后采纳了律师所提出的观点,判决父亲以及爷爷在规定的期限之内,按照售房款一半的金额,给付秦女士房屋折价款。

倘若换成是你,当面临至亲这般的对待时,会在选择原谅与否之间做出抉择,还是会如同秦女士那样去拿起对于维护自身权益有着重要作用的法律武器呢?欢迎来到评论区把你的所见所感告知大家,去点赞并且转发,进而让更多的人能够看到这个确实真实发生的案例。